【特訊】一名年僅12歲女童的家人因為女童上月下旬離家出走而報警,警方將其尋獲後,女童“自爆”曾與剛成年的前男友至少3次在公共地方發生性行為,警方最終將該名涉嫌性侵女童的男青年緝拿歸案。
懷疑涉案的男子姓何、18歲、本澳居民、報稱無業;他現時已被警方以對未成年人之性侵犯罪移送檢察院偵訊。
案情指,該名年僅12歲、仍在校讀書的女童上月24日離家出走,其家人擔心她安危而於25日向治安警舉報,治安警其後在26日上午11時在女童一名朋友的家中將她尋獲。在返回警局錄取口供期間,女童“自爆”於本年5月經朋友介紹認識案中何姓男子,兩人其後迅速發展成情侶關係;6月期間,兩人先後3次分別在海灣南街某大廈的樓梯間、水坑尾某商場的洗手間等公共地方發生性行為。女童又表示,6月30日兩人已分手,但離家出走則與前男友無關。由於涉嫌性侵犯兒童,治安警遂將案件轉介司警局跟進,而司警局探員則在7月30日在何姓男子位於慕拉士大馬路附近的寓所內將其帶返警局協助調查。何姓男子承認有關行為,現時已被警方以對未成年人之性侵犯罪移送檢察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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