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運輸工務司長羅立文在立法會口頭質詢會議上重申,按政府理解,新土地法生效後,不能繼續推行路環舊市區土地批給申請計劃。
羅立文重申,已批出的 5宗申請,是在新土地法生效前提出。
至於路環舊市區村屋不能申請加大電表,羅立文指出,因住戶沒有業權人身分用作申請,除非涉及公共安全和公共衛生等情況,當局才能以特別方式處理。
議員關翠杏批評當局只推搪存在法律障礙,不尋求其他解決辦法,“非不可為,實不作為。”多名議員質疑新土地法會否造成妨礙。議員唐曉晴認為需尋找法律上站得住腳的辦法協助路環原居民。
羅立文指出,新土地法的原則是土地需公開招標, 豁免公開招標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情況,正如行政長官在答問大會上表示,新土法生效後,至今沒有 1平方米土地是直接批給。
關於路環舊村屋土地的屬性,他重申,按基本法規定是國有土地,他曾向九澳和黑沙村民指出,他們已在回歸前錯失 “和平佔有”的機會。
羅立文強調,路環舊村屋“爛可以整、舊可以執”;申請加大電錶則須具有業權人證明。他稱,現時有 1成以上電力用戶是使用最小級別的電表,“唔係講到咁慘連電飯煲都開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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