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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間選候選組別經已排序 開始禁宣傳選管會嚴執法

2017-08-04 04:45
  【本報訊】新一屆立法會選舉候選名單昨日排序抽籤,直選 25個候選名單和間選的專業界別 2個候選名單參加抽簽。抽出的次序將是候選名單在選票上的排序,以及張貼競選宣傳海報的排序。
  抽籤排序結果如下:直選:第1組 新澳門夢;第2組 群力促進會;第3組 民主昌澳門;第4組 公民監察;第5組 粉紅愛民;第6組 新希望;第7組 學社前進;第8組 澳門民众協進會;第9組 澳門民聯協進會;第10組 思政動力;第11組 美好家園聯盟;第12組 市民力量;第13組 民主新動力;第14組 澳門發展新連盟;第15組 傳新力量;第16組 同心協進會;第17組 澳門公義;第18組 改革創新聯盟;第19組 公民一心建澳促進會;第20組 澳粵同盟;第21組 基層之光;第22組 基層互助;第23組民主起動;第24組 海一居業主維權聯盟 第25組 博彩員工最前線。
  間選:第1組 澳門醫務利益聯會;第2組 澳門專業利益聯會。
  按照選舉日程,8月3日凌晨零時已進入禁止宣傳期,對社會上出現的疑問及傳媒的查詢,選管會表示:
  選管會已按照《立法會選舉法》的相關規定,發出了兩項指引,規範競選宣傳,不遵守具約束力的指引將構成加重違令罪。選管會將嚴格執法。 
  選管會將定透過資訊工具作出的選舉不法行為如涉及在競選活動期以外的競選宣傳行為,尤其是於選舉日的宣傳,有關互聯網服務提供者應按選管會的命令,採取迅速移除或阻止他人查閱特定及不法資訊的措施。 
  因應進入禁止宣傳期,選管會規定候選名單的受託人、候選人及提名委員會的受託人,在8月3日凌晨零時前,必須移除或刪除在上述日期前放置在任何地方,包括網上平台,內容能引起公眾注意某一或某些候選人,且以明示或暗示方式建議選民投票或不投票予此一或此等候選人的所有訊息或資訊。而因作出不法競選宣傳行為而使有關當局提起輕微違反程序後,違反者應按選管會的命令,迅速採取移除或刪除所有不法訊息或資訊的措施。 
  對於所有候選人如因執行職務對社會議題進行討論,或接受傳媒訪問並在媒體上出現,或個人照片的展示,只要不違反《立法會選舉法》規定,有關內容不能引起公眾注意某一或某些候選人,且以沒有明示或暗示方式建議選民投票或不投票予此一或此等候選人,不構成違規宣傳。任何人透過任何方式公開呼籲、影響或意圖影響選民投票或不投票予某一候選人或某一候選名單,均視作進行競選宣傳。 
  同樣地,關於市民和候選人合照並上載至網上平台發放,如沒有違反《立法會選舉法》規定,不構成違規宣傳,不需要自網上刪除,反之則須按照規定予以刪除。 
  選管會重申嚴格監管及執法,如收到投訴個案,會積極依法跟進處理,讓選舉得以在公平、公正及廉潔的環境下順利進行。 
  選管會將進一步廣泛及深入宣傳推廣,以不同方式及途徑,向全澳市民傳達選舉訊息,包括透過選管會的網站及微信帳號、電視台、電台及新媒體平台播放宣傳短片,稍後亦會設置模擬票站,教導選民正確的投票方法及投票保密的注意事項,提升選舉質素。
  按照選舉日程,昨日 (3日)凌晨零時已進入禁止宣傳期,任何人透過任何方式公開呼籲、影響或意圖影響選民投票或不投票予某一候選人或某一候選名單,均視作競選宣傳。市民和候選人合照並上載至網上平台發放,只要沒違反有關立法會選舉法規定,並不構成違規宣傳,不需要自網上刪除,反之則須按照規定予以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