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8月3日電】中國交通運輸部3日披露,交通運輸部等10部門聯合出台了《關於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鼓勵採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賃服務,企業已收取押金或者預付資金的,要在註冊地設立專用賬戶,實行專款專用,完善退還制度,接受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門監管。
指導意見強調,企業要遵守國家網絡和信息安全有關規定,將服務器設在中國大陸境內,落實網絡和信息安全管理各項措施,採集的信息不得侵害用戶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不得超越提供共享單車服務所必需的範圍。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7年7月,中國共有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近70家,累計投放車輛超過1600萬輛,註冊人數超過1.3億人次,累計服務超過15億人次。
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共享單車)被網友戲稱為「新四大發明」之一。它的出現是把「雙刃劍」,既提供綠色出行,又打破了城市原有的交通生態平衡。意見提出,城市人民政府是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管理的責任主體,要完善自行車交通網絡,合理佈局慢行交通網絡和自行車停車設施,積極推進自行車道建設,優化自行車交通組織等。要推進自行車停車點位設置和建設。制定適合本地特點的自行車停放區設置技術導則。採取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相結合的方式,規範自行車停放及管理。
意見還明確要求運營企業要加強線上線下服務能力建設,對用戶註冊使用實行實名制管理並簽訂服務協議,明示計費方式和標準,建立投訴處理機制,為用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禁止向未滿12歲的兒童提供服務。落實車輛停放管理責任,採取電子圍欄等綜合措施有效規範用戶停車行為,及時清理違規停放、存在安全隱患、不能提供服務的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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