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原副主任王珉受賄、貪污、玩忽職守罪成,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王珉曾任吉林省委書記、遼寧省委書記、遼寧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等職務。他被控受賄和侵吞公款共計 1.47億人民幣,以及在遼寧任職期間,違反有關規定,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職責,導致 2011年遼寧省委換屆選舉、2013年遼寧省全國人大代表選舉和人大常委會換屆選舉發生拉票賄選,嚴重損害選舉秩序和人大選舉制度,令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社會影響特別惡劣。 審理案件的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王珉的行為構成受賄、貪污、玩忽職守罪,應依法懲處,數罪並罰。 (梁舒婷 黃彩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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