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第六屆澳門立法會選舉禁止宣傳期已於8月3日凌晨零時開始。立法會選管會主席唐曉峰表示,近日收到投訴,涉及兩至三組候選名單沒有刪除一些涉及違規宣傳的資訊,若下週一前仍未有合理解釋,會構成加重違令罪。選管會再次呼籲,候選組別必須依法進行競選宣傳。
唐曉峰稱,目前有2至3個候選組別,未在禁止宣傳期完全刪除涉及違規宣傳資訊的反映,選管會認為部分資訊屬違規宣傳;選管會已通知相關組別,要求對方解釋原因,倘選管會在下週一未有收到解釋或認為解釋不合理,相關人士則會構成加重違令罪,選管會將依法送交治安警跟進,但並不影響候選人的資格。他指出,選管會在本周二已向候選組別代表說明了有可能構成違規宣傳的情況,包括能夠展示提名委員會或暗示選民支持候選人等資訊,都需要刪除。
廉政專員張永春表示,候選人及法人依法進行申報義務,有助市民及傳媒協助監察,如發現有疑似賄選行為,可致電舉報熱線。他又指,至今收到67宗有關選舉的投訴,當中包括疑似賄選、其他嚴重選舉犯罪行為,廉署會依法跟進及調查,相信《選舉法》第75條-E的特別合作義務的條文,能解決行使調查權時出現的掣肘。
張永春又指,無論有關行為是在境內外、以何種形式進行,只要涉利益輸送、意圖影響選民投票意向,便會構成賄選,廉署必會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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