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前檢察長何超明被判逾千項罪名成立,判囚21年,何超明在判決後曾在庭上高呼「冤案」,何超明律師結案指廉署工作有問題。廉政專員張永春表示,他不評論該案是否屬冤案,廉署尊重法庭判決,同時相信社會大眾有自己的判斷。
張永春稱,案件由廉署跟進調查到判決經歷很長的時間,經過大半年的庭審,控辯雙方也就案件用了很公開、很透明的證據展示於法庭和社會,包括控方很多證據和證人是廉署調查所得,以及部分證人是廉署調查人員等,終審法院作出有罪的判決,是否屬冤案毋須他多講。
另外,有媒體關注善豐花園事件,張永春回應稱,善豐花園事件發生至今已有5年多,特區政府當時考慮最主要的兩個因素是住客安全和公共安全,在法律允許和資源可行的情況下,政府已做了很好的安置,當時已經過專業團隊的調查,相信技術條件允許修復善豐花園存在的問題,但小業主希望重建,特區政府亦持「樂見其成」的態度。
張永春續稱,小業主當時不希望打官司及找出責任方,也是特區政府所期望的,但現時善豐花園正進行司法程序,需要取證時間,而且過程中政府墊支大量公帑,不能「系咁就算,一筆勾銷」,一定要透過公平、中立的司法途徑釐定由誰負責,並找出負責人,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追討相關公帑賠償,作為依法辦事的政府是必須這樣做的,同時也希望司法機關在法律允許下加快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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