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曉峰:候選人可議民生
社交平台發訊息需設定非公開
【本報消息】立法會選管會主席唐曉峰提醒,目前是禁止宣傳期,所有候選人須遵守法律規定,但不代表所有候選人或市民一律封口。形容部分人對禁止宣傳期的理解有出入,候選人不是所有言論都禁止,涉及競選宣傳、與選舉扯上關係才不可以;但針對民生議題可隨時表態。
踏入禁止宣傳期,但有候選人批評選管會的規範模糊不清,甚至有指是“照顧”現任議員,“封殺”非議員的候選人。唐曉峰昨主動向傳媒提到禁止宣傳期的候選人“言論限制”,指所有候選人在禁止宣傳期須根據法律規定禁止競選宣傳,即候選人不能公開發表或討論所屬組別的政綱,以作宣傳和爭取選民投票支持。然而,候選人同時也是普通市民,禁止宣傳期並不代表候選人或市民所有言論都被禁止,如涉及民生的議題,是沒有被禁止的。
朋友圈算不算?
他進一步解釋,宣傳概念是引起公眾注意;禁止宣傳期間,禁止候選人或其他人士透過社交平台的公眾帳號進行競選宣傳,但社交平台朋友之間的聯繫,並非屬於向公眾發佈。換言之,朋友之間的討論沒有這方面的限制。選管會隨後補充指出,候選人在禁止宣傳期內,如透過其個人社交媒體帳號,於其“朋友圈”之間發放相關選舉訊息時,需要注意在其帳號上選擇“非公開”的設定,確保有關內容沒有對外公開,而只能在其“朋友圈”內閱覽,以符合《立法會選舉法》第75—A條的規定。
唐曉峰稱,法律規定設有兩周的競選宣傳期,是為所有候選組別提供公平的機會作競選宣傳,並非如坊間所言,只對一些資源較多的組織相對有利。
此外,早前選管會指有兩、三個組別未有依第二號指引,於限期前移除涉及競選宣傳的資訊,需向選管會解釋。唐曉峰指相關組別已刪除及隱藏內容,現已不存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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