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全體大會繼續討論租務法法案,法案建議業主加租不能超出行政長官訂定的租金調整系數的條文不獲通過。投票結果為 15票贊成,10票反對,5票棄權。 議員陳澤武、陳美儀和劉永誠均認為,訂定租金調整系數是影響本澳自由市場,且將導致業主在行政長官訂定調整系數前,將預想的租金升幅大幅納入計算之內,變相提前推升租金;馮志強則稱,租金樓價永遠不會有人嫌平,加上每個單位在不同位置,價格都不一致,質疑行政長官如何合理訂定調整系數。 提案人之一的宋碧琪表示,調整系數需由行政長官參考消費物價指數、樓價指數等訂定,同時是行政長官因應社會和樓市不合理情況才決定啟動機制,並具有實施的時間期限,業主可以調高調低租金,只是幅度不可超過行政長官訂定的比例。議員關翠杏則指出,樓宇最原始的價值不是投資,而是解決居住問題和營商問題,議員需要就社會利益角度思考問題,所以她支持法案。 (林智文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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