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租務法中的租金調整系數及調整制度 2條條文不獲立法會通過,提案人之一的議員宋碧琪稱,2名有份提案的議員投下棄權票令她意想不到,亦令法案有遺憾,但她尊重議員投票的立場,相信社會可看到議會上“咩人做咩事”。她稱 9名提案的議員均有開會商量研究,立法會小組會亦可提出意見,因此在立法過程中,如果有議員真的想法律完善,應提出可行性建議方案。 議員鄭志強認為,提案的議員出席小組會的討論過程中,有接受及不接受的意見很正常,至於租金管制未獲通過,他稱有遺憾,希望下屆議會再推動。 反對租金管制的議員陳澤武則認為,提案人應先瞭解實際情況,多作研究及調查,他重申現時租約未滿趕走租客的情況很少,出租人 3年內不得單方終止合同也將令業主更“揀擇”。(鄺惠敏 黃偉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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