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審郭案五被告認罪
【中新社大連十一日電】被告人曲龍、趙雲安挪用資金,被告人高嵩、馬楠、程秀華職務侵佔一案,今天在遼寧省大連市西崗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侵佔四億
大連市西崗區人民檢察院指控,二○○八年五月,被告人趙雲安(時任天津華泰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涉嫌犯罪被天津市公安局採取強制措施,其妻經過他人引薦找到郭文貴(在逃)請求幫助協調關係釋放趙雲安,郭文貴答應並提出事成後趙雲安借給其一億元(人民幣,下同)。二○○八年六月,趙雲安提出以三億元將其控制的北京和達創新科技有限公司(天津華泰第一大股東)轉讓給郭文貴,以使郭文貴能實際控制天津華泰。二○○八年七月,郭文貴指派曲龍、郭某與和達創新有關股東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三億元轉讓款郭文貴至今未支付),從而持有天津華泰百分之七十四的股權。二○○八年八月初,被告人趙雲安配合被告人曲龍等人取得和達創新、天津華泰的公章、財務章等,並補辦了天津華泰的轉款專用IC卡,從而使郭文貴、曲龍順利將天津華泰的資金轉出供郭文貴個人使用。
郭文貴指使曲龍等人以天津華泰委託曲龍實際控制的中垠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投資理財、中垠投資與北京政泉置業有限公司簽訂合作協議的方式,將天津華泰賬戶中四點二八七億元資金轉至中垠投資,並將其中四億餘元用於支付政泉置業和盤古公司開發項目所欠的工程款、借款、購買車輛及償還郭文貴個人欠款等。
公訴機關還指控,二○○九年二月,郭文貴為掩蓋天津華泰四億元資金被非法使用的事實,與曲龍合謀簽訂了《鄭州裕達國貿樓宇認購協議》,約定以源潤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由天津華泰二○○八年十一月變更為現名)的名義,購買河南裕達置業有限公司總價十億元的寫字樓,並將該四億餘元作為購房定金(並未實際支付)。
二○一二年,郭文貴為達到非法佔有該四億元資金的目的,指使被告人高嵩(時任北京政泉置業副總經理、北京盤古氏公司副總經理)組織被告人馬楠(時任北京盤古氏公司法務部總監)、程秀華(時任北京盤古氏公司法務部員工)等人,策劃由源潤控股、河南裕達、鄭州浩航實業有限公司簽訂三方協議,由無還款能力的鄭州浩航替河南裕達償還源潤控股三點六億元資金,並意圖通過提起訴訟的方式確認所謂三方協議的效力。經源潤控股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假意要求解除三方協議,最終確認由鄭州浩航承擔償還義務,致使源潤控股的債權不能實現,從而達到了郭文貴非法佔有該筆資金的目的。
擇期宣判
當天庭審結束時,被告人均進行了最後陳述,五名被告人均表示認罪悔罪,並對受郭文貴指使參與犯罪表示了深刻的懺悔。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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