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議員陳明金在書面質詢中表示,2013年推出《私人工程升降機類設備審批、驗收及運營制度指引》至今,累計有8000部升降機向政府申報,為政府做好監管提供基礎,但僅有2500部有安全證明書,還有7成電梯未按時申報。他質詢當局如何推動電梯恆常維護。
陳明金表示,《電力升降機的安全規章》已頒佈四十多年,僅規範升降機的設計及製造,並未對其恆常維修保養設定最低標準要求,早已與社會脫節。2013年推出的《私人工程升降機類設備審批、驗收及運營制度指引》有一定作用,隨著時間推移,指引不具法律強制效力,變得可有可無,登記的私人升降機只有約3成有安全運作證明書。本澳多數電梯未按照指引年檢以及抹油保養,安全堪憂。
為此,他提出以下質詢:
一、當局在促進電梯的日常運作和監督問題上有何作為?如何推動電梯恆常維護工作?
二、《電力升降機的安全規章》與社會脫節,政府展開立法研究的進展如何?
三、現時本澳對摩天輪、纜車等大型遊樂設施亦只對設施審批及驗收提出要求,恆常運營及維護缺乏監管,大型遊樂機電設施的安全由誰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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