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立法會日前細則性表決修改租務法案時,法案「靈魂」的有關租金管制條文只差兩票不獲通過,皆因參與提案的直選議員鄭庭安和官委議員唐曉晴「轉軚」投棄權票。兩人昨日接受傳媒訪問時,解釋投棄權票的原因。
當中,唐曉晴認為,即使有關條文讓行政長官可訂定租金調整系數,但對法律生效前的舊租約沒有影響,而新租約是按租賃雙方協議,同樣不受影響,因此覺得條文(管制租金機制)的作用有效。他又指,議員是按着自己的理解去判斷,希望能幫社會做到事,而新修訂的《租務法》有不少條文獲得通過,對租客保障已有加強。唐並強調,沒有受行政長官指示而投棄權票,這個投票的決定是基於自己對事件的理解。
有記者問到,作為提案人卻投下棄權票是否有違政治倫理或道德?唐則表示,法案討論了近兩年,投票時條文亦有發生變化,「我們都按照變化過程作出判斷。」再追問到是否出賣了其他提案人?「出賣就講不上。」至於問到何時決定轉軚?「我不覺得這個係一個轉軚,政治判斷就做了。」他稱,歡迎市民對他的政治決定作出評價。
另外,鄭安庭就指,法案在委員會在細則性審議過程中,已聽到市民不同意見,租金調整系數將涉及旺區、賭場、車位等不同價位,若由行政長官訂定調整系數,將可使用哪種標準,才能滿足各方,相信十分困難。他又認為,現在樓市高溫時政府會推出辣招,已有有效措施,「是否需要再立法由行政長官訂立(租金)調整系數?」
然而,租金管制條文不獲通過,政府並沒法律授權去調控租金升幅。對此,鄭安庭則認為,這法律是辣招,「行政長官用甚麼標準,我們議員都未知。」所以,他在調整系數上投下棄權票。他說,「我沒反對,只是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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