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立法會全體大會昨日辯論由議員麥瑞權提出的「三十年以上樓齡的舊樓必須定期驗樓」議題,有多位議員認為業主意識不高,法律配套和支援也不夠,未有條件實行。
麥瑞權提出的辯題是:行政當局是否需要加速立法,設定罰則,強制本澳三十年以上樓齡的舊樓必須定期驗樓,以保障市民生命和財產的安全?他指出舊樓同人的身體一樣,千萬別諱疾忌醫。而現時超過三十年樓齡的低層樓宇逾三千幢,存在的安全問題不容忽視。不可因為麻煩或追收資助費用困難而不推行強制驗樓。
多位發言的議員都認為現時業主的維修意識不高,多持關上家門就事不關己的態度。且習慣性接受政府服務,絕大多數都沒有業主會,加上僭建問題普遍,令驗樓意願變得艱難。其中鄭志強認為,現行法律已要求業主對建築物維修保養,若強制驗樓設罰則,會令市民反彈。建議政府可因應分層樓宇共同部份管理制度即將生效的時機,透過都市更新委員會向市民公開諮詢,確定樓宇維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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