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何妻獲緩刑稱起碼可照顧兒子
何德芬:應准何超明上訴
【本報消息】初級法院昨裁定何超明妻子周小芙虛假聲明及財產來源不明罪成,入獄兩年,准緩刑三年六個月。何超明胞姊何德芬到場旁聽,聞判後表示“起碼”他們的兒子有人照顧,並重申不服何超明案判決,指基本法賦予居民上訴權,法院應接納何超明上訴。
何妻抱恙無出席
前檢察長何超明因創立犯罪集團、詐騙等逾千罪入獄二十一年,何德芬認為證據不足以定罪,尤其是加重清洗黑錢及創立犯罪集團罪,又形容指控內容“濕碎”,澳門許多機構都存在類似情況,司法應還何超明正義。她表示其暫未到監獄探望何超明,不知對方身體狀況,但備受精神壓力下,估計身體不太好。
至於周小芙昨日沒出席宣判,何德芬表示感到意外,周小芙的代表律師譚凱琪則稱周身體抱恙,未能取得聯絡。譚凱琪及王顯娣的代表律師郭美儀表示,需研究法院判詞才決定是否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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