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經濟局舉行講解會,向公眾講解青年創業援助計劃修改後的申請條件。
援助計劃規定公司開業不足 2年、持有逾一半股權的21-44歲本澳永久居民可申請援助,經濟局副局長劉偉明表示,評審時考慮公司營運、款項用途及償債能力,經濟局不擔心刻意變動股權的同一間公司申請。他強調局方與政府不同部門有密切聯繫,需要時可索取有助審批的資料。他介紹,青年創業援助計劃推出至本月中,獲批個案為 1,061宗,金額逾 2.52億元,當中零售業逾 5成。
援助計劃要求申請者完成修讀不少於 42小時的培訓課程,生產力中心高級經理李藹倫介紹,課程設計滿足不同營商資歷的人士,課程導師為商業及創業顧問,報讀者出席率逾 8成才可獲得證書,中心每月提供學額至少 100個,初步估計課程數量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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