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關降低舊樓重建業權百分比問題上,都市更新委員會同意按樓齡和涉重大公眾利益分成四種百分比的建議,最低比例為百分之八十五。委員會小組協調員葉兆佳表示,調整舊樓重建的業權百分比門檻不算低,希望可在都市更新向前走一步。委員會同時關注如何保障受重建影響的小業主利益,建議設有現金補償及樓換樓計劃。
都市更新委員會昨日召開會議,討論有關降低重建業權百分比的建議。小組協調員葉兆佳會後表示,委員會同意重建業權百分比分為四個部份,建議凡是樓齡於三十年以下,重建的業權比例需要百分之一百;樓齡三十至四十年的樓宇重建的業權比例建議為百分之九十;樓齡四十年以上的樓宇重建的業權比例建議為百分之八十五;至於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樓宇,例如出現環境衛生問題的樓宇,建議重建的業權比例為百分之八十五。
葉兆佳表示,調整舊樓重建的業權百分比門檻不算低,是參考鄰近地區做法及市民的意見,希望可在都市更新向前走一步。他又稱,委員會在討論時關注如何保障受重建影響的小業主利益,建議設有現金補償及樓換樓計劃。
都市更新委員會第一專責小組副協調員謝思訓會後表示,委員會接受優化暫住房計劃,其中政府考慮提供土地興建暫住房,另外亦設現金補償,讓受重建影響的小業主在其它樓宇租住單位。
謝思訓透露,政府亦計劃免除重建住宅或工廠的物業稅,並提供優惠推動工廠轉變用途。他稱,都更會討論的計劃是框架性,未有細節。
委員會主席、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示,工務局將整理有關意見,向行政長官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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