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欣然命案主犯囚終身
【本報綜合報道】據新華社、香港中通社洛杉磯十六日消息:美國洛杉磯縣高等法院法官十六日判處三年前殺害中國留學生紀欣然的四名案犯之一、現年二十一歲的安德魯 · 加西亞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紀父陳情泣不成聲
當天,紀欣然的父母、小姨和代理律師出庭。他的父親紀松波在陳情時多次泣不成聲,他的母親從開庭到結束一直在哭泣,許多在場旁聽者動容落淚。
紀松波說:“我們的同齡人都在給孩子舉辦婚禮,被幸福圍繞。我們卻要燒紙錢祭周年,伴隨的是骨灰和淚水。希望法官嚴懲以加西亞為首的犯罪分子,讓他們為自己的罪惡付出代價,還紀欣然一個公道。”紀欣然的姑姑說:“我請求給罪犯最重的懲罰。”
二○一四年七月廿四日凌晨,年僅廿四歲的紀欣然學習結束後從就讀的南加利福尼亞大學附近步行回住處,途中遭多名青少年襲擊,頭部被鈍器重創。他遇襲後掙扎着回到不遠處的住所,清早被室友發現已經死亡。法醫檢驗報告顯示,他死於鈍器擊打,鼻骨斷裂,面部撕裂,頭骨斷裂,胃部和肺部淤血。
當地媒體報道說,監控錄影顯示,一直用棒球棍追打受害者的加西亞對紀欣然之死負有最主要責任。作案時,他已經年滿十八歲。
主犯四項罪名成立
洛杉磯縣高等法院六月八日開庭,陪審團一致裁定加西亞一級謀殺、二級搶劫、二級蓄意搶劫未遂及使用致命武器攻擊他人等四項罪名成立。
紀欣然父母代理律師蔡玟慧在法官判決後說:“這是目前所能得到的最好的判決結果,祇要法律不更改,兇手將在監獄中度過餘生。”
本次宣判前,檢辯雙方達成了不尋求死刑的協議。根據法官裁決,加西亞因一級謀殺罪成立獲刑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其他三項罪名合計刑期為五年八個月。
二○一六年十月,紀欣然案另一名主要案犯、作案時僅十六歲的女性亞歷杭德拉 · 格雷羅被裁定包括一級謀殺等四項罪名成立。但因其作案時未成年,法官仍在量刑過程中,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此案另外兩名案犯也將面臨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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