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濟南8月24日電】在「徐玉玉案」中非法獲取並出售考生信息的「黑客」杜天禹,因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於24日在山東受審。臨沂市羅莊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杜天禹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6萬元(人民幣,下同)。
記者當日從山東省臨沂市羅莊區人民法院獲悉,經該院審理查明,2016年4月初,被告人杜天禹通過植入木馬等方式,非法侵入山東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信息平台網站,取得該網站管理權限,非法獲取2016年山東省高考考生個人信息64萬餘條。
杜天禹通過騰訊QQ、支付寶向陳文輝(另案處理)出售上述信息10萬餘條,獲利14100元。陳文輝通過所購考生信息,組織多人實施電信詐騙活動,撥打詐騙電話1萬餘次,騙取他人錢款共計20餘萬元,並造成高考考生徐玉玉死亡。
法庭充分保障了控辯雙方的訴訟權利,公訴人當庭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充分發表了辯解、辯護意見。被告人杜天禹當庭自願認罪。
臨沂市羅莊區人民法院當庭宣判,被告人杜天禹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6萬元;對違法所得和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據媒體報道,2016年被警方逮捕時,杜天禹祗有18歲,與徐玉玉同齡。從小對電腦著迷,初二輟學後來到電腦學校培訓,並自學編程知識和「黑客」技術。17歲成為北京中關村一家公司的滲透測試程序技術員,負責測試網站漏洞,提出修復建議。
2017年7月19日,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判決「徐玉玉案」主犯陳文輝犯詐騙罪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無期徒刑,其餘6名被告人因犯詐騙罪分別被判處3至15年有期徒刑。一審宣判後,陳文輝、黃進春和陳寶生3名被告人不服一審判決,以「量刑過重」為由提出上訴。目前,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已受理案件,將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二審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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