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將到,選民應該注意甚麼?今天,敏兒相約I博士一同探討。
敏兒:I博士,還有兩個星期便是第六屆立法會選舉投票日,最近很多人都問我會投票給哪位候選人。其實,如果我不想透露,我可以拒?嗎?
I博士:敏兒,投票是絕對保密的,選民投票給哪一組別,只有選民自己知道。另外,按照《立法會選舉法》的規定,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藉口強逼投票人透露投票意向。除此,如果投票人在投票站內或投票站100公尺範圍內,透露自己的投票意向或投票給哪一組別,均屬違法,違者須承擔責任。
敏兒:除了不可以強逼人透露投票意向和投票人不可在票站內或票站100公尺範圍內透露個人投票意向外,我知道用利益收買選民投票都是違法的,對嗎?
I博士:沒錯!《立法會選舉法》規定,任何人向他人提供或者承諾提供利益,以影響他們的投票意向,即屬賄選,無論是收取或是提供的都屬違法。還有,除了金錢之外,旅遊、飲食招待等等,都屬賄選利益,選民要提高警覺啊!
敏兒:明白。作為一名精明和盡責的選民,我絕對不會收受利益投票的。
I博士:對呀,賄選是嚴重罪行,行賄者最高可處8年徒刑,受賄者最高可處3年徒刑,而且不得緩刑,所以大家千萬別以身試法。
敏兒:市民如果發現有賄選情況出現,或者其他涉及立法會選舉的違法行為發生,應該怎樣做呢?
I博士:市民遇到賄選情況,應盡公民責任作出舉報。市民可透過統一投訴熱線28997733、網上投訴平台www.ecomplaint2017.gov.mo或親身到廉政公署作出投訴舉報,所有資料都是?對保密的。
敏兒:謝謝I博士的詳細解釋,希望每位選民都盡力維護廉潔選舉,憑良心投下神聖的一票! (廉署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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