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視災害應變委會批示公佈
昨日出版的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公佈了多項行政長官批示及一項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以及印發了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現簡介主要內容。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公佈了第二七五/二○一七號行政長官批示,設立檢討重大災害應變機制暨跟進改善委員會,其目的包括:一、檢視現行危機處理機制,尤其包括氣象預報、民防工作的統籌、信息發佈的協調,以及相關基礎設施的狀況;二、提出未來應對危機處理的整體規劃,以加強對危機處理的協同效應,尤其在統一規劃、行動及發佈信息,以提高應對危機的能力,有效保障居民生命財產安全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委員會成員包括有:行政長官,並由其擔任主席;行政法務司司長;經濟財政司司長;保安司司長;社會文化司司長;運輸工務司司長;警察總局局長及海關關長。委員會設有由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兼任的秘書長、亦可根據需要邀請專家學者及社會人士列席會議,以及可設立多個專責工作小組,並邀請專業人士、專家學者,以及社會人士參加工作。委員會運作所需的負擔,由行政長官辦公室的預算承擔。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公佈了兩項行政長官批示,分別為:第二八二/二○一七號行政長官批示,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於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起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管轄範圍內,協助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一起進行強颱風“天鴿”災後的各項援助和建設工作;第二八三/二○一七號行政長官批示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協助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對強颱風“天鴿”的災後援助和建設工作於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結束。
(法務局供稿)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