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財政局局長容光亮表示,風災受損車輛換新車特別稅務減免措施具有時效性,當局會設立合理的時間讓車主使用稅務扣減金額。
容光亮於昨日出席機動車輛稅特別減免措施發佈會時表示,風災受損車輛換新車的減稅金額上限金額相當於2014年最新一次調整機動車輛稅後至風災當日的平均稅款,而由於本澳現時購買二手車無需繳交機動車輛稅,因此只有購買新車替代受災車輛才可獲得減稅。而相關稅務減免措施將具有時效性,當局會設立合適合理的時間,讓受災車輛的車主可使用稅務扣減金額,亦會爭取儘快把法案提交至立法會審議。至於政府在8月31日時已提出稅務扣減措施,為何至今才公佈方案細節,容光亮稱,政府於當時是提出框架,但在實際執行等細節上需要時間規劃,亦需聽取不同的意見及建議。
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則表示,對於近段期間不在澳門的受災車主,可在網上下載申請表格,委託他人到交通事務局申請註銷受災車輛,而所需的證明亦已在網上詳細列明。被問及會否考慮補助市民拖車和劏車費用,林衍新重申政府暫時未有此方面的計劃,不過對於停泊在公共街道和公共停車場內的受災車輛,當局會對已註銷並交由當局處理的車輛提供免費幫助。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