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的士咪錶完成檢定
【本報消息】交通事務局訊:因應的士收費於七月二十三日起調整,交通事務局須為每台的士進行計程錶調校檢定工作,直至九月七日,該局已為逾八百台的士完成計程錶調校檢定工作,有關的士恢復按錶收費的模式運作。
至於未進行檢定之的士則繼續按照新舊收費對照表收費,如乘客懷疑車輛沒有按照相關規定收費,可與在場的稽查人員或警員作出舉報,或致電交通事務專線(八八六六 · 六三六三)作出反映。
兩地點增附加費
本澳的士收費於七月二十三日起調整,的士落旗(首千六米)收費由原來十七元調升至十九元,落旗後收費由現時每二百六十米兩元調整至每二百四十米兩元,停車等候收費維持不變,並批准增設氹仔客運碼頭的士站及澳門大學上車附加費五元,其他收費維持不變。
二百宗濫收車資
因應是次收費調整,交通事務局須為每台的士進行計程錶調校檢定工作,直至九月七日,局方已為逾八百台的士完成計程錶調校檢定工作。倘的士未完成計程錶調校檢定工作,則其落旗、每跳及候客收費需一律按照新舊收費對照表收費。如的士未有進行計程錶調校檢定,也未有領取的士新舊收費對照表,則須按舊錶收費,若其沒有按錶收費,則可視為濫收車資,可按《輕型出租汽車(的士)客運規章》的相關規定作出處罰。根據交通事務局資料顯示,共有六台的士沒有領取新舊收費對照表。局方至今沒有收到關於的士沒有按照新舊收費對照表收費的投訴,但自七月二十三日至八月三十一日,共接獲約二百宗市民關於的士濫收車資的投訴。局方呼籲乘客,倘遇到的士司機違規行為,請盡量記下的士車牌號碼、司機姓名或工作證編號、事發日期時間及保留的士發票等關鍵資料,並主動與在場的稽查人員或警員作出舉報,或致電交通事務專線作出反映,此舉有助局方調查過程中更易搜集證據,對違規司機進行檢控處罰。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