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第六屆立法會選舉投票在即,立法會選管會及廉署呼籲選民履行公民義務踴躍投票。選管會主席唐曉峰建議選民在進入票站前儘量關閉手提電話,避免因使用電話而惹上刑事責任。他又稱,若在執行立法會選舉法時發現力度不足,選管會將在最終報告建議行政長官修法。
唐曉峰昨日出席電台事時節目時指出,本月十七日投票站的開放時間由早上九點至晚上九點,根據過去經驗,選民較多在票站開放初期投票,導致輪候時間長,亦容易造成混亂,籲選民毋須急於在票站開放後立即投票,可考慮其它時段。唐曉峰又提醒選民當日需攜帶身份證到所屬票站投票,若遺失身份證,可在當日先到身份證明局核實身份,再到票站投票。
唐曉峰提醒選民在立法會選舉投票日投票時不可使用手提電話或拍攝選票,他列舉上次立法會選舉的資料,在票站中發現十四宗拍攝選票個案,其中十二宗因證據充分被刑事判刑,並留有案底。他指出,法例禁止選民在票站或劃票間使用手提電話、拍照或拍攝選票等,目的是希望保障投票保密,但“電話一響,市民一聽,或有信息就立即看”的話,市民已經構成使用電話的規定。唐曉峰建議選民在進入票站前儘量關閉手提電話,避免因使用電話而惹上刑事責任,這亦並非選管會願意看到。
唐曉峰又稱,他個人認為近日有候選組別在facebook上透過贊助作競選宣傳,因法律上只處罰企業,但沒有針對候選人訂立後果,他認為可考慮調整立法會選舉法,至於其它方面則要聽取其他委員作綜合結論。他表示,若在執行立法會選舉法時發現執行力度不足,選管會將在最終報告建議行政長官修法。
廉署助理專員林智龍則提醒選民注意不法行為,例如法律沒有禁止團體或公司接載選民投票,但不能以不法手段強逼他人乘坐,期間亦不可拉票或宣傳,否則可能構成賄選行為,選民若發現疑似跡象可向廉署或立法會選管會舉報,以作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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