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基金會公佈“八二三風災特別援助計劃”中,向停水停電之住戶發放水、電費補貼,具體安排經與澳電及水公司商定,兩家公司將於十月份起,於住戶的賬單內增設澳門基金會補助欄目,按期扣除使用,市民可以了解補助的使用餘額。兩間公司將定期向澳基會提交報告,以監察補助款項的使用情況,確保公帑得以合理運用。
澳基會將向電力公司「住宅」類合同的住戶每戶注入一千五百元、水公司「家居用水」類合同的用戶每戶注入五百元水費補助。電力公司及水公司將於十月份起,於住戶的賬單上增設獨立欄目:“扣減澳門基金會補助”及“澳門基金會補助餘額”,以顯示該住戶已使用及未使用的補助金額。
電費補助使用期為三年,期滿後將予以取消,如有特殊情況,澳基會可考慮延長電費補助的使用期限。電費補助只用作抵扣與電力消耗相關的費用,不包括住戶所涉及的按金、罰款、接駁費等費用。水費補助則不設期限,用戶可累積使用水費補助至用完為止。
如有合資格住戶於八月二十三日至水、電補助發放前已申請取消電錶或水錶,水公司及電力公司將向澳基會報告有關情況,澳基會將再作出跟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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