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司警首次發現以內地為首的偷渡集團利用大漁船犯案,昨日凌晨聯同海關採取行動,於內港南舢舨碼頭對開拘捕四男,包括三名懷疑“蛇頭”船主和船員及一名負責駕駛接送的成員,以及一名剛偷渡上岸準備到賭場搵食“人蛇”。集團運作最少八個月,警方正追查集團幕後主腦和其他在逃人士下落。
被捕兩的“蛇頭”內地人,四十多歲,漁船船主姓馬;船員姓李。在岸上負責用私家車接送“人蛇”男成員姓古,四十九歲,本澳居民。三人涉犯罪集團和協助偷渡被移交檢察院處理。案中“人蛇”三十多歲,內地人,有被禁入境前科。
案情透露,司警今年一月收到線報指有不法集團利用大漁船協助偷渡,經分析調查鎖定目標,發現幕後亦有人負責陸上接載“人蛇”,於是聯同海關聯合部暑。昨日凌晨大約一時許,涉案大漁船從珠海來澳停泊內港後,一名男“人蛇”從南舢舨碼頭附近登岸,未幾涉案古某在碼頭對開準備用私家車將其接走。司警和海關見時機成熟,同步在海陸採取行動,拘捕古某、“男人蛇”以及在船上的馬某和李某,四人全部被帶返警局進一步問話。
調查發現,集團運作最少八個月,涉案漁船在內地註冊,並無申請可停泊澳門口岸。每名“人蛇”偷渡費二萬五千至五萬人民幣,今次被捕“人蛇”支付了五萬元,來澳目的相信是活躍賭場“搵食”。古某每次在陸上接載就可獲兩千至三千元報酬。司警相信集團運作以來有成功接載“人蛇”,現正集團主腦和其他在逃人士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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