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民建聯昨日舉辦“民眾講壇”討論都市更新重建業權比例;有嘉賓認為都更會將樓宇重建業權比例分四級,只單純解決舊樓及殘危樓宇拆卸重建的問題,但未達到以都市更新概念推動重整舊區目的,亦憂慮零星散佈在舊區的重建樓宇,加大區域規劃的難度。有嘉賓認為,樓宇重建業權比例需充分諮詢民意及參考其他國家及地區的成功經驗,建議參考香港做法,考慮設立第三方仲裁機制,平衡大業主與小業主雙方的權力不對稱。
民眾講壇前日上午十一時假民建聯綜合活動服務中心禮堂舉行,由時事評論員湯耐冬主持,並邀請北區社諮委許龍通、蔡思偉,時事評論員梁啟賢,民建聯理事長李良汪等擔任主講,與市民就都市更新樓宇重建業權比例等問題進行探討。
都更會日前通過兩個專責小組建議,包括樓宇重建業權比例分四級,及重建期間居民可選擇暫住房或租金補助津貼。
梁啟賢表示,樓宇重建業權比例的高與低並沒有標準,最重要是諮詢民意及參考其他國家及地區的成功經驗;他又指,當財雄勢大的地產商要“強拍”,小業主或會處於弱勢,建議參考香港做法,設立第三方仲裁機制,協助平衡權力不對稱的情況,避免不必要的誤解。此外,他引述舊區重整委員會當年已提出在重建區建立社工隊的意見,協助該區居民搬遷、鄰舍安排,希望當局重新考慮該建議。
許龍通認為,都更會通過降低樓宇重建業權比例,但低於30年樓齡樓宇重建比例仍為100%,此舉傾向“舊樓重建”,只是單純解決舊樓及殘危樓宇拆卸重建的問題,但未達到以都市更新概念推動重整舊區目的,他亦憂慮零星散佈在舊區的重建樓宇,加大區域規劃的難度,將來片區重整若需要擴闊馬路,一些樓齡不高的樓宇亦需要重建,若要百分百業權同意才能通過,必然會增加障礙。
許龍通表示,要按照每一棟樓宇的業權比例去收樓較為困難,政府可以考慮進行劃分區域,不同區域設定不同的重建業權比例,相信可行性會較高。他指出,居民會擔心收樓重建後自己獲得的補償不足以購買新樓,若可做到“樓換樓,呎換呎”,或者給予居民合理水平的補償,相信可提高業主重建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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