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昨日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出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前局長馮瑞權聲明自願離職退休。由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開始,其每月的退休金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八百九十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年資獎金。
若以現時公務員薪俸點每點為八十三元計算,加上房屋津貼,有估馮瑞權每月可繼續從庫房收取逾九萬元。而且,每年可收十四個月。相關批示的詳細內容:http://bo.io.gov.mo/bo/ii/2017/39/extractos_cn.asp#fp。
二零一六年八月,颱風「妮妲」襲澳後,公眾要求氣象局長馮瑞權辭職,該局人員也多次發公開信控訴管理不善。然而,行政長官崔世安在同年九月批示馮瑞權續任氣象局局長一年,理由是「具備合適的管理能力及專業經驗」。
今年,颱風「天鴿」襲澳後,崔世安在八月二十四日的記者會宣佈,已批准氣象局局長馮瑞權辭職。八月二十八日,廉政公署公佈,將對氣象局有關颱風預報程序及內部管理展開專案調查,尤其是氣象局前局長馮瑞權在完善預報程序、改善內部管理方面所應承擔的責任,至今未有結果。有意見提醒,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百零六條規定,就算廉署的調查結果顯示馮瑞權需要負上責任,他仍然可享「長糧」。同一意見指出,若未批准退休,調查結果認為程度嚴重,則可處罰不發「長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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