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10月9日電】上海市衛生計生委9日披露,上海出台治理醫藥產品回扣的八個文件,加強醫藥產品回扣治理制度建設,堅決整治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行業不正之風。從當日舉行的上海衛生計生系統會議上,記者獲悉,上海市衛生計生委與上海市醫保辦會同上海市食藥監局等多個部門,對醫藥產品回扣中涉及的機構、人員、場所、行為、過程等重點領域與關鍵環節進行了充分的調查研究。相關部門還梳理相關政策法規,形成了治理醫藥產品回扣八個文件,構建醫藥產品回扣治理制度體系。據悉,這些文件包括《關於加強醫藥產品回扣治理制度建設的意見》、《上海市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管理規定》等。
相關部門將加強處方管理,規範醫師處方行為,進一步促進臨床合理用藥。上海將實施動態監測,每月對單品種用藥的數量、金額按臨床科室、醫師等進行統計排序,對使用量異常增長或排名靠前的藥品進行重點監控和評估。
在完善藥品遴選方面,相關部門要求各級醫療機構加強藥事管理,建立健全醫療機構藥事委員會管理制度,規範藥品遴選操作流程,細化藥事管理監督責任。
除了加強處方管理,完善藥品遴選等,上海將落實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明令禁止醫藥產品購銷和醫療活動中可能出現的各種名義、形式的商業賄賂行為。對實施商業賄賂的醫藥生產經營企業及其代理人的處理,懲罰措施將與此間醫藥產品集中採購資格掛鉤。一旦有商業賄賂行為,相關企業兩年內不得參加集中採購,醫療衛生機構不得購入、使用該企業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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