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司法年度開幕,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及律師公會主席華年達再呼籲政府和立法機關儘快果修改司法組織綱要法,進一步完善司法體制運作。
岑浩輝指出,終審法院對前檢察長案件的審理,再次突顯修法必要性和緊迫性。案件審理時橫跨整個司法年度,佔用終審法院及中級法院各 1名裁判書製作法官的絕大部分時間。由於司法組織綱要法沒有關於終審及中級法院的法官可審理同一法院內已分發給其他法官的案件的兼任制度,也不允許通過臨時委任制度從下級法院調任法官支持,使法官委員會無法將參與審判的 2位法官所承擔的其他案件分發給其他法官,嚴重影響其他案件的審理進程。
過去 1年,3級法院共審結各類案件 22,869宗,比上個司法年度減少 733宗。岑浩輝指出,這與中級法院和終審法院各 1位法官,以及初級法院 1個刑事合議庭 3位法官幾乎全年專責審理涉及前檢察長貪腐案,令其他案件審理進度受影響有關。
華年達致辭時表示,雖然初級法院審判及其他措施所需等候的時間已減少,但仍有措施被排期至 2018年4月,希望透過近期已完成培訓的新一批司法官任命,減少初級法院訴訟程序拖延問題。他希望全面深刻討論法院內司法改革,完善司法組織綱要法,但具備相關能力的機構未響應,他難以理解為何至今未有人客觀科學研究司法狀況及社群對司法的看法。他指出,司法不是統治的權利,而是人民的權利。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