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議員林玉鳳表示,特區政府早前提出巴士加價方案,認為方案和政府最初說的營運費增加所以需要加價自相矛盾,實際是減少七億至八億元對巴士乘客的援助,質詢政府為何在輕軌落成遙遙無期、巴士服務未改善、的士服務令人怨聲載道而私家車費用又在年初才大幅調升的情況下需要節省這七億至八億元,她促請政府交代巴士加價的準則,以及說明陸路交通政策的稅費調控措施,會否有重大改變。
林玉鳳書面質詢中表示,特區政府早前提出巴士加價方案,認為政府提出的方案及其加價的理據與政府多年前訂立的公交優先政策自相矛盾。一方面,政府年初各項針對私人車輛的稅費及停車位調升費用的理由是控制車輛增幅,鼓勵以公交出行,但現在又以加價作為鼓勵市民減少使用巴士服務的手段;另一方面,政府減少對巴士公司的援助並非減少和巴士公司簽訂的服務合約金額,而是以增加乘客的繳付的費用為手段,這不是減少七億至八億元對巴士公司的援助,而是減少七億至八億元對巴士乘客的援助。
為此,林玉鳳提出以下質詢:
1.政府在陸路交通政策的稅費調控措施,是否已有重大改變?有否評估車資增加後,會重新刺激私人車輛的需求,以及抵銷早前增加各項私人車輛牌稅費用的政策效果?
2.巴士服務是公共服務之一,政府把「用者自付」和10年期限作為加價方案的準則,明顯不應成為所有公共服務都會採用的同一準則。因此,政府加價的準則是什麼? 有否諮詢經濟財政司司長及財政局局長意見?
3.政府強調科學施政和以民為本,此次以經濟為由的加價方案,是否有財困的理由?若有,能否說明財困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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