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客超帶九萬美元充公
【香港中通社廿八日電】一名大陸旅客今日搭機前往台灣,入境桃園機場時因攜帶超額美元未申報,其中九萬美元遭沒收。
這名劉姓陸客稱所帶現金用於開設公司,不清楚入境攜帶外幣規定,這一大筆錢遭沒收,讓他十分懊惱。
台北海關人員介紹說,劉姓陸客搭乘中國南方航空班機,從哈爾濱入境桃園國際機場時,因未經口頭或書面申報,攜帶十萬美元從免申報櫃檯入境。關員查獲清點後,除了發還規定內所能攜帶的一萬美元外,其餘超額九萬美元暫扣候處,數天內將發出正式沒收的行政處分書。
台北海關稱,洗錢防制法新制於今年六月廿八日實施,已有不少旅客因未注意規定,攜帶超額貨幣遭沒收的案件。呼籲民眾出入境攜帶外幣、有價證券超過限額等值一萬美元、人民幣超過限額兩萬元及新台幣超過限額十萬元者,應主動誠實申報,以免遭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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