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設立非政權性市政機構第一場公眾諮詢會,於11月1日晚上8時至10時在澳門新口岸教業中學大禮堂舉行,10月31日中午12時截止報名,名額有限,先到先得。報名時必須提供姓名和聯絡電話,並說明是否發言,報名途徑包括:網頁:www.omspp.gov.mo,傳真:8987 0011、8987 0022,電話:8987 1365、8987 1367,或親身到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地下的行政公職局,辦公日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不休息。
特區政府正就非政權性市政機構設立諮詢公眾意見,按照《澳門基本法》第95條和第96條規定,澳門特區可設立非政權性的市政機構,市政機構受政府委托為居民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衛生等方面的服務,並就有關事務向特區政府提供諮詢意見。本澳有望於2019年依法設立符合《澳門基本法》的非政權性市政機構,取代民署職能,當局提出的方案擬將非政權性市政機構定名為「市政署」,下設市政管理委員會和市政諮詢委員會,市政機構不設選舉,相關成員由行政長官委任具備公共管理經驗和能力的人士擔任有關職務。
行政法務司官員早前指出,設立非政權性市政機構的諮詢文本已徵詢中央政府意見,政府會嚴格按基本法執行設立市政機構,基本原則包括非政權性、不設選舉產生的代議機關等已確定,至於市政機構將來的組成和職能,希望多聽取社會各界意見。諮詢文本定義市政機構為非政權性,是受特區政府委託提供相關服務及諮詢意見,特區政府與市政機構的關係是委託與被委託,不視作一般政府部門,市政機構將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衛生等服務,目標是促進社區和諧,及提升居民生活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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