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政府正就修訂勞動關係法及制定非全職工作制度諮詢公眾。議員李靜儀批評修訂剝奪短工時僱員的原有法定保障,是勞動法的極大倒退。她認為,政府建議日後非全職僱員不獲假期權等重要保障,令他們形同次等僱員,是完全抵觸《勞動關係法》立法原則,以及政府關於「勞動基準不能倒退」的承諾。
政府正就修訂勞動關係法及制定非全職工作制度諮詢公眾,議員李靜儀、梁孫旭、林倫偉及李振宇昨日起到本澳不同區域派發傳單,介紹有關諮詢方案,並收集市民對修法意見,向政府反映。
修訂《勞動關係法》及制定“非全職工作制度”有關諮詢文本建議日後界定為非全職工作的僱員將不獲週假、強制性假日、病假等各類假期的報酬,就連超時工作、假日上班都不會有法定補償,取消解僱補償及社保強制性供款等規定。立法議員李靜儀批評政府有關建議離譜,剝奪短工時僱員的原有法定保障,是勞動法的極大倒退。
本澳自上世紀八十年代實行勞工法以來,並沒有排斥短工時的僱員,無論工時長短都會一視同仁地受到法律保障。《勞動關係法》是保障僱員的最底線,若勞資協議低於勞工法標準即屬無效,有關做法是要保護勞動關係中處於弱勢的僱員不致受到剝削。然而,政府卻建議日後非全職僱員不獲假期權等重要保障,令他們形同次等僱員,是完全抵觸了當日的立法原則,以及政府關於“勞動基準不能倒退” 的承諾。
李靜儀表示,《就業政策及勞工權利綱要法》規定所有僱員均有權按相同工作或相同價值獲同等報酬、疾病援助、每周休息和有薪定期假期以及收取公眾假期報酬;尤其強調保護女性僱員在懷孕期間和產後的權利。故此,非全職工作者必須獲得與全職工作者同等的勞動保障。政府表示因應《勞動關係法》規定非全職工作由特別法規範”,故認為有需要儘快制訂專門法律規定。
李靜儀指出,當年在立法會討論勞工法案時,政府提出只有全職僱員才有保障,當時未能在立法會獲得支持,最後政府沒有就非全職工作制度立法。然而,經過九年的研究,政府再次提出制訂非全職工作制度,但訂定非全職工作的時間界線,似乎是令原有獲得保障的僱員變成無保障,不可以接受。
李靜儀強調,勞動法是保障僱員合理權益的最底線,政府不應帶頭透過特別法的方式意圖去衝破底線,製造不公平和矛盾,故要求政府繼續保留對非全職僱員的保障。她又指,相比其他地區,本澳不少勞動保障例如假期天數、產假等屬低水平,亟待完善,例如在社會已經對男士有薪侍產假、疊假補假制度有強烈訴求和基本共識的情況下,宜將這兩項目抽出並優先修法,避免因其他具爭議項目的討論而拖拉不前。畢竟有薪侍產假和疊假補假已列入施政報告當中,政府應有決心做好修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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