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指出,設立非政權性市政機構,特區政府曾與中央溝通,因對基本法條文的理解不在特區權限。但她表明不認同議員吳國昌提出政府認為非政權性等於不選舉產生的觀點,她稱,現時建議非政權性市政機構成員採委任方式,是考慮基本法有關規定,按前文後理。基本法原意是回歸後的市政機構需與回歸前屬一級地方自治政府的市政機構的政權性割裂,市政機構本身受政府委託,提供一定服務,受政府監督,因此不應由選舉產生。 陳海帆又不認同由政府委任不能反映民意,她舉例現時的社區諮詢委員會提出了很多意見,也做了很多實際惠民工作。 (謝娜娜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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