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2月11日電】台北消息:在台灣地區執政的民進黨政府宣稱要落實“轉型正義”,便憑恃其在“立法院”的絕對優勢,強行通過了《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促轉條例),引發島內外廣泛關注。
台灣《聯合報》發表最新社論批評,包括強行通過“弔詭”的促轉條例等在內,民進黨近期這種違反民主、法治的例子比比皆是,它除被譏為“資進黨”,也該稱為“民退黨”。
這篇題為“弔詭的促進轉型正義史觀”的社論表示,促轉條例所表現的“民進黨史觀”,只能以“弔詭”二字形容。這個條例能否帶來正義,猶未可知,但是其促進轉型的手段與定義之拼湊,卻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步。
社論分析,促轉條例的特異史觀,最大的問題就是導致“主體不明”。若是以“地”為主體,當以接收台灣起算;若是以“憲政秩序”為主體,當以“行憲日”起算;若以民進黨認為的“威權統治”侵害主體,則應從《臨時條款》或《戒嚴令》之頒布日起算。民進黨一心想把這些威權相關法令炒成一鍋大雜燴,卻不知,這樣的大雜燴讓人難以下嚥。
類似的問題,也存在於黨產條例中,但黨產條例主要鎖定中國國民黨,所涉及對象比較有限。而促轉條例的規範對象包括威權受難者、加害者、相關資料證物持有者等,牽涉不可謂不大。
在這種情況下,根據促轉條例成立的“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促轉會”)就擁有極大的行政裁量空間,甚至可以“轉型正義”之名剝奪被認定為“威權資料與證物”的私人財產,如此集行政、立法與司法大權於一身,全民皆可能受其侵害,“促轉會”勢將變成一頭“促轉怪獸”。
社論指出,民進黨內出身法界者不少,竟寫出這樣一部悖離法學常識的法案,令人駭異。而且,對這樣一部攸關重大的法案,當局行政部門卻毫無對案。這凸顯的,其實不是蔡政府的無知,而是民進黨的貪得與忘形,為了其自身的政治利益,而將民主法治全拋在腦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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