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城市規劃委員會委員胡玉沛認為,應該准許業權人拆卸渡船街一號,但是,往後應按照原立面的測繪結果重建,建材也要受到限制。由於業權人曾獲政府批准拆卸,他認為,這是平衡保育和合約精神的折衷方案。
工務局現正公示渡船街一號 (2012A076) 的規劃條件圖草案,並收集市民意見至本月十二日。(https://urbanplanning.dssopt.gov.mo/cn/flow1.php) 草案建議,保留及原樣修復樓宇。二零一三年五月,工務局發出的文件要求保留建築,卻在十一月發出拆卸准照。當年十二月,業權人啟動拆卸這幢近百年別墅式住宅建築後,在公眾關注下被工務局叫停。
城市規劃委員會委員胡玉沛表示,該建築不獲評定為法定文物,又不是位於其他法定文物的緩衝區內。而且,業權人當年曾獲發合法文件後合理拆卸樓宇,應該得到保障。基於合約精神,當局應該果斷處理,准許拆卸重建。「今次要以法理行先。不應以情理蓋過法理。」胡玉沛也提出,工務局需要向公眾交代,有甚麼新的理據,以致現在建議保留及原樣修復。
雖然,胡玉沛認為可以准許拆卸,但是,他同時提出折衷方案:工務局在將來的規劃條件圖規定,文化局先測繪渡船街一號,業權人拆卸後,必須按照測繪結果重建,並且要限制建材。並坦言,歐洲和新加坡都有成功例子,但是,在澳門,這樣重建的效果如何,卻不得而知。他也表示,不用保留建築內部的空間佈局,但是,具價值的構件可以保留,注入新建築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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