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出版的第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公佈了多項行政命令及行政長官批示,以及一項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現簡介主要內容。
第562/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教育發展基金二零一七財政年度第二補充預算,金額為$36,171,000(澳門幣叁仟陸佰壹拾柒萬壹仟元整)。
第563/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港珠澳大橋邊檢大樓西停車場之使用及經營規章》,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按照該規章,位於港珠澳大橋澳門邊檢大樓西側的停車場(下稱「西停車場」),是一個由地庫的第一層、地下及一至五樓構成的公共停車場,共設有5143個向公眾開放的泊車位,包括有:3089個輕型汽車泊車位,以及2054個重型及輕型摩托車泊車位。
第1/201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核准《澳門特別行政區之互聯網域名註冊規則》,自公佈翌日起生效。當中規定,為註冊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互聯網域名─.mo及.澳門,申請者必須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登記的法人或商業企業主,或為自由職業人士。
(法務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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