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由高開賢及黃顯輝兩名立法議員提出的《立法會全體會議議決的政治性質》決議案,在法律界及社會引起爭議,提案人之一黃顯輝昨日接受傳媒訪問時則表示,暫時未有撤案打算。
立法會將於今日下午審議及表決此動議案。他又重申,有關決議案不會對司法運作產生任何影響,這只是立法會內部規範。
然而,法律界資深大律師包括律師公會主席華年達及前立法議員歐安利等都認為,「高黃動議案」沒有必要性;法律界人士亦質疑干預司法。黃顯輝重申,尊重相關意見。
黃顯輝指與高開賢議員提案是因為坊間對《基本法》第八十一條五款賦予立法會關於處理議員喪失資格權力的政治地位存在疑問,而且有議員提訴,故認為需及時和適當時機提出內部決議,作出政治上的澄清和說明。被問及哪一條法律賦予立法會有說明基本法的權力?黃顯輝則多次強調,並非要進行法律說明,而是就《基本法》第八十一條賦予立法會的政治地位作出澄清說明。
對於這個「政治性質」動議案被質疑是教法官理解法律?黃顯輝回應︰「完全不認同這方面的睇法,但會尊重。」提案人只是希望釋除疑問。至於「決議案」理由陳述中引用《司法組織綱要法》第十九條規定,認為中止議員職務不屬於行政、稅務及海關上的司法爭訟範圍,因此,應不受中止行政行為效力制度的約束。被問及提出有關決議案是抗議法院多管閒事?他說︰「無這種目的,純粹係就有關決議是否有政治上的性質說明,絕對無意圖影響司法獨立。」
然而,動議案不是法律,但邏輯上如何可以透過位階低的動議去說明相關法律呢?黃顯輝指出,這是基於立法會內部決議的本質,「立法會的行為形式,一係就法律,一係就決議,一係就議決,決議和議決真的無法律效力,這是澳門立法會制度的所在。」
另外,澳門醫務界在三年前連發聲明,質疑法院就一宗醫療糾紛的裁決,隨即引起影響司法獨立的批評。但現時法院正處理蘇嘉豪上訴案件時,由立法機關作出政治表態,是否尊重司法獨立的表現?對此提問,黃顯輝回應說,「我不清楚你講那個團體,只是覺得(現時)有責任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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