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海事局港口管理廳前廳長葉華雄涉嫌受賄案在初級法院開審,葉華雄否認所有控罪。 控訴書指葉華雄在 《氹仔臨時客運碼頭及內港客運碼頭提供旅客服務》批給中,極力遊說上司無需把當中的保安服務分拆,促成沒有保安業務的船公司得以承接服務。葉華雄當庭否認,指與事實恰恰相反,他早就認為當中的保安服務應該分判,否則本澳沒有公司合資格承接服務,他不知道為何不分拆成 2份標書,但標書沒有規定服務不可分判。 葉華雄同時否認收受第 2被告、船公司職員李勵紅提供的幾套船票、餐飲和卡拉OK等利益,亦沒有因收受利益為對方任職的船公司提供特別的建議或顧問服務。 (林智文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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