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第 2階段的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由本週六 (20日) 起至 3月20日,諮詢公眾 60天,期間舉行4場公眾諮詢會。
文化局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已分階段逐步開展《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的編製工作,首階段的“框架”公開諮詢工作已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完成,並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公佈總結報告;第二階段的《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公開諮詢將明確提出城區內保護的對象、方向及措施,以廣泛聽取公眾的意見,集思廣益,並為日後《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行政法規的制定,凝聚社會共識及打下堅實的基礎。《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第二階段的公開諮詢期為六十日,由一月二十日至三月二十日,期間將舉行四場公眾諮詢會。
諮詢文本提出 11條須作特別保護的重要景觀視廊;19條風貌街道線路、24處區域或街道線路須作特別保護及管理,以及城區內 4類被評定的不動產及相鄰地段的建築限制條件的原則和方向。
諮詢文本具體提及包括街道風貌的設備物、廣告牌安裝位置及方式,歷史城區最大建築高度、視廊價值、風險管理等。
文化局代副局長梁惠敏表示,相較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框架,第 2階段的計劃內容更具體及完整。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