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公僕評核高分限制不公
傳新協促評分標準公開透明
澳門九成公務員獲得十分滿意(四分)或優異(五分)評分,比例過高引起質疑。政府現正諮詢“公務員評核及晉升機制”,提議推“高分限額制”,又惹公務員反彈,評核之路應如何走?
本報記者 報道
先訂準則再推限制
傳新澳門協會會長韋浩風表示,現時獲高分的公務員評分欠缺透明度,致公務員“普遍高分”。建議政府公開高分評核準則及獲得四至五分個案,讓其他公務員跟隨學習,待時機成熟後再推行“高分限額制”。
韋浩風認為,現時不應強推“高分限額制”,指評核制度自○九年起與晉升制度掛鈎,即連續三年取得四分或五分的公務員,可提早一年晉升,公務員對普遍高分及提早升遷現象已習以為常。政府現時推“高分限額制”會觸動公務員利益,自然反彈,並擔憂出現不公現象,如兩人工作表現一樣,在名額限制下,識擦鞋、曉“做人”者會否佔上風,取走四分名額?
領導主管以身作則
韋浩風批評,現時“高分標準”過於空泛,評分透明度不足,連公務員有時都質疑部分人為何能取得四分或五分。建議政府公開高分標準及獲得四至五分的公務員個案,加強透明度,以便監督,亦讓其他公務員有樣板跟隨學習而獲得高分。待時機成熟後,再推行“
高分限額制”。
他又指出,現時領導或主管(處長至局長級)的評分“保密”,可能分數好低,仍可獲委任,並不合理。建議領導主管級都推行“高分限制額”,不合格的官員應終止委任並返回原職,讓下層公務員有向上流動空間,亦體現高官問責,及彰顯制度公平性。又建議領導主管分數除由上級評分外,應引入第三方評核制度,邀請熟悉公職法律的數名社會人士作獨立評分,兩個分數的平均值為官員評分,則評分更中立公正。
落實獎罰提高效率
澳門官場流傳“少做少錯”行政文化,有傳部分實位公務員,仗着“鐵飯碗免炒”,懶散成性,又能獲得高評分,步步高升,令人不滿。韋浩風認為,不論實位或合同制人員,均應該獎罰分明。政府對“高分一族”的獎勵已成慣例,可加假、加薪或早一年升遷;反之,對於不稱職或不合格的官員卻鮮有懲罰,如前氣象局長馮瑞權亦是在社會高度批評下,政府才提起紀律程序。
他認為,政府有獎無罰的制度,只會令懶散的公務員有恃無恐,變本加厲,“我做得幾差,你都唔執行紀律程序,我使咩怕,可以繼續唔做嘢或放慢做”,連帶影響其他公務員的工作積極性及士氣。
他並指出,實位公務員並非“無得炒”,政府提起紀律程序,成立委員會獨立調查,處分結果可包括書面申誡、罰款、退休或撤職等。最嚴重的撤職等同於“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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