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廉政公署揭發海關一名處長涉嫌利用職權,違法指示下屬不按正常工作程序執法,放行一批被海關人員查獲的沒有申報的貨品,該名處長涉嫌觸犯《刑法典》規定的瀆職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處理。
案情指,澳門某口岸的海關執法人員於2017年年初在檢查一間貨運公司提取的進口貨品期間,發現一批沒有依法申報而違法進口的貨物,當中更包括一些必須取得進口准照才可進口的物品。按照《對外貿易法》的有關規定,該等沒有申報的物品應被扣押和充公,行為人亦須被提起處罰程序。然而,涉案貨運公司的一名高級職員在得悉有關貨品被海關執法人員查獲後,致電涉案的海關處長,該名處長隨即指示負責關檢的海關人員無需對未依法申報的被查獲物品進行扣押。
最後,由於該名處長的介入,該批沒有申報的貨物被海關以違法的方式放行,當中未具備進口准照的物品不但沒有被依法扣押和充公,反而在涉案處長的協助下順利地獲得退回,原本應依法提起的處罰程序亦沒有作出。該名處長涉嫌觸犯《刑法典》第333條所規定的瀆職罪,最高可被判處五年徒刑。
海關對涉嫌瀆職處長已採取防範性停職措施
△就廉政公署揭發一名海關主管人員涉嫌利用職權,違法指示下屬不按正常程序執法,放行一批沒有申報的貨物,當中未具備進口准照之物品沒有依法扣押和充公,作退回處理,澳門海關對此表示極度遺憾及痛心,並將全力配合有關調查工作,依法嚴肅處理。
由於涉事主管之行為既違反自身職業義務,更嚴重損害部門在維持紀律以及職務上之尊嚴及聲譽,海關已即時中止該名主管之職務,作出防範性停職措施,並開展內部紀律程序進行調查。
對於有主管人員涉嫌瀆職,海關重申,對任何違法違紀行為均一視同仁,絕不姑息。同時,海關會檢討現有的執法程序和監督機制,堵塞執法漏洞,防範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此外,海關將進一步加強人員的教育工作,提升人員廉潔守法意識。
保安司促海關完善主管人員操守管理
△就廉政公署揭發海關一名處長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協助貨運公司職員違法進口貨物、並使涉事公司免受處罰一事,保安司司長高度關注再有海關主管人員知法犯法、濫用職權,認為事件反映了海關內部監管和本澳口岸關務工作上,存在亟需正視的問題,已即時指示澳門海關積極配合有關方面的調查工作,以及對涉事人員立即開展紀律調查程序嚴肅處理,同時要求認真檢討內部管理和監督工作狀況,迅速採取改善措施,完善領導及各級主管人員的操守管理,確保海關隊伍廉潔奉公。
保安司司長強調,事件無疑對海關關務工作的權威性和對外形象造成嚴重負面影響,海關上下應當深刻汲取教訓,落實整肅;領導和主管人員在嚴格管束下屬的同時,更要以身作則、嚴於律己,共同努力維護法治、廉潔和高效的關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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