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廟宇屢遭天災人禍。有市民認為,政府應加強廟宇管理中的控制。但亦有意見指出,各座廟宇與所在社區連結甚深,習俗又各異,由政府「空降」管理人恐怕會令該廟的特色消失,而文化局的負擔亦勢必加大。文委會委員林發欽認為,現時由文化局監察、廟方管理的方式行之有效,當局可考慮如何加強與廟方的聯繫,令雙方合作更密切。
現時香港部分廟宇由香港華人廟宇委員會管理,而委員會主席由香港民政事務局局長擔任。但文委會委員林發欽指,澳門與香港的制度並不相同,形容澳門的制度就是「中央監察,管理授權」,即由文化部門負起監察責任,廟宇管理實體負責管理。文化當局基於《文遺法》去給予各種支持及關注,但並沒任何權限指令廟方做任何事。而基於社會關注,甚至壓力,以及廟宇管理實體的責任感,廟方會願意跟文化局合作。「據我理解他們之間沒有任何從屬關係。」
有意見認為,澳門政府可參考香港,加強廟宇管理中的控制。林發欽則認為,現時的制度行之有效,近年文化局亦加強了與廟方的溝通,並制定了消防安全等指引,有一定效力。「我們跟廟宇界別傾偈時,會感受到當局的監察、巡查、講座、防火宣傳以及指引頻密,非常多。」
他認為,文化局應持續進行有關措施,未來亦可探討在尊重及保留澳門現行的廟宇管理制度的前題下,如何加強與廟宇管理實體的合作及聯繫。林發欽指,現時局方與廟方的聯繫多建基於一些宣傳活動,如講座。「有沒有條件訂定一些制度、定期的會議,設聯絡人等。這方面可做得更多,更細緻,亦可加強杜絕一些意外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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