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消費者委員會履行6月12日第4/95/M號法律第10條第2款b)之規定,於2月2日在各區包括超市、便利店共24個零售點調查11款糖果、餅食等賀年禮品的價格,並列出各食品之間的價差。消委會已將相關調查資料上載於網頁 (www.consumer.gov.mo)、iPhone及Android手機應用程式的「澳門物價情報站」,以及消委會微信帳號的「物價查詢」供消費者參考與比較。
調查到的11款賀年禮品包括:「意大利金沙巧克力/300克裝(24粒)」、「瑞士蓮朱古力/168克裝(14粒)」(紅色)、「樂家杏仁糖/340克裝」、「瑞士糖禮盒裝/350克裝」、 「紳士牌果仁禮盒/750克裝」、「加拿餅/400克裝」、「丹麥藍罐曲奇/908克裝」、Bourbon Chocochip Cookies/312克裝、「元朗蛋卷王/908克裝」、「嘉頓家庭什餅/500克裝」及「壽桃牌鮑魚麵禮盒裝/684克裝(12個裝)」。
「賀年禮品(食品)專項價格調查報告」反映以上11款食品的價格在24個零售點的價差由最低的13.85%(「嘉頓家庭什餅/500克裝」)至最高的66.58%(Bourbon Chocochip Cookies/312克裝),消委會建議消費者可參考消委會的各電子平台內的「專項物價」調查報告,以比較各款賀年食品的價格與價差。
臨近歲晚及春節是消費者購買賀年糖果餅食等節慶食品的高峰期,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即使時間匆忙,在購買這類食品時必需要詳查檢查食品包裝上的品牌商標與標籤資料,包裝須完整無損,購買後謹記保留發票。
消委會又提醒及呼籲零售商做好採購的把關工作,包括須向持有營運牌照、信譽良好的供應商採購貨品,瞭解貨品來源是否經由合法途徑入口,注意貨品的品質與商標,以免影響消費者的權益與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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