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物業管理公司商業准照和臨時准照昨日起接受申請,房屋局舉辦專場講解會,向業界說明申請條件及注意事項,約有二百名物管公司代表出席。房屋局准照及監察廳廳長鄭錫林表示,有關臨時准照申請條件寛鬆,預料業界均可在八月二十二日新法生效前獲發准照,局方亦會持續跟進有關情況。
房屋局昨日上午十時三十分假該局辦事處舉行"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准照申請程序"專場講解會,會上介紹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准照及臨時准照的申請詳情,房屋局准照及監察廳廳長鄭錫林表示,申請正式准照需滿足技術主管、註冊資本和擔保等要件,若未能符合資格的管理公司,在物業管理業務法公佈日正從事樓宇管理,則可申請三年期的臨時准照。鄭錫林預計,由於臨時准照申請條件寛鬆,相信在法例生效前本澳物管公司都可獲發准照。
昨日講解會有約二百名物管公司代表出席,有與會者關注到臨時准照及正式准照的審批時間、技術主管資歷問題及可能兼任等問題。鄭錫林表示,在齊備文件情況下,局方處理申請需時約十五個工作天,而在法例上沒有禁止技術主管兼任不同公司。
另外,出席講解會的物業管理業商會理事長崔銘文稱,過去已舉辦了十二期技術主管培訓,現時市場上約有二百多名技術主管,相信可足夠應付市場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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