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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分配使用港珠澳大橋車輛跨境配額說起

2018-02-15 04:21
  據澳門特區政府交通局宣布,港澳兩地政府就港澳跨境(非商用)私家車使用港珠澳大橋通行安排達成共識。港珠澳大橋通車後,港澳跨境私家車可以通過申請取得常規配額往來兩地。供港澳跨境私家車使用的常規配額,香港共三百個、有效期三年;澳門共六百個,其中五百個有效期一年,餘一百個有效期半年。持有相關配額的車輛可不限次數經大橋往來兩地,其中澳門配額由交通事務局發放,詳情將於稍後公布。而香港跨境私家車車主亦可透過參與「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泊車轉乘計劃」,駕駛個人車輛經港珠澳大橋來澳。該「泊車轉乘計劃」是供香港跨境私家車參與,不設配額且相關車輛不容許進入澳門市內。香港跨境私家車來澳前,須先成功辦理登記及預約手續方可獲許停泊於港珠澳大橋澳門邊檢大樓東停車場,該停車場提供三千個泊車位。旅客抵埗泊車及辦理入境手續後,可利用公共巴士或其他交通工具前往澳門各區。
  另外,香港特區政府月前也曾宣布,經粵港雙方磋商,粵港之間經港珠澳大橋口岸通行的商務車指標數量已經確定。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以通過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政務服務網提交申請材料,審核通過後預約前往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受理大廳辦理。為方便業務辦理,當事人也可攜帶材料,前往香港中旅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的證件服務中心提交材料。
  而為充分發揮港珠澳大橋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的作用,本著儘量放寬申領條件的原則,粵港雙方對相關政策做出了相應調整,對比其他口岸通行車輛指標大幅降低了申請條件,並擴大了申辦對象範圍。港珠澳大橋開通後,以往已經獲批的皇崗、文錦渡、沙頭角和深圳灣口岸的「粵港兩地牌」車,可以免加簽直接行走大橋(暫定期限為兩年)。至於商務車(俗稱私家車,用於往返粵港兩地從事商務需要的車輛,車輛類型為車長小於六米,含駕駛人在內的八座以下小型汽車,車輛不得從事營運)的指標分為兩類:一類是香港經大橋進入內地,並領取內地車牌的指標;第二類是內地經大橋進入香港,並領取香港車牌的指標。指標有效期為五年,到期後按照屆時規定條件延期,到期三年仍未辦理延期的,指標將被註銷,供其他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使用。
  第一類香港經大橋進入內地商務車指標申請條件,其一為境外到廣東省投資企業(含港澳台地區和外國公司及境外投資者),不論投資額多少,省內企業三年內(含申辦當年)納稅額累計達到十萬元人民幣以上者就可以申辦一輛通行港珠澳大橋口岸的商務車輛指標;納稅五十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可申請第二輛;一百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可申辦第三輛。其二是擔任廣東省縣(市、區)以上的港澳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都可以提出申請。其三是曾向內地善心捐款的海外華人華僑和港澳台同胞,自改革開放以來在廣東省捐贈興辦公益事業累計金額達五百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海外華僑華人、港澳台同胞,可申請辦理一輛通行港珠澳大橋口岸的車輛指標。其四是高新技術外資企業,列入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名錄的外資企業,無須提供納稅證明,可申請一輛通行港珠澳大橋口岸的商務車輛指標。其五是境外高校、金融機構、律師事務所等組織在內地投資辦企業、學校、金融業、合作律師事務所等,符合投資納稅標準的,可申請通行港珠澳大橋口岸的商務車輛指標。以上五種申請條件的,凡以往申請過其他口岸車輛的,都不受限制,仍可提出申請。
  第二類是內地經大橋進入香港商務車指標申請條件。凡在廣東省辦理核准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三年內(含申辦當年)納稅累計一百萬元人民幣以上,可以申請一輛內地經大橋出港商務車指標。已申辦其他口岸的內地企業不受限制,仍可提出申請。
  在這裡,卻未見提到「粵澳兩地牌」車輛是否可以行駛港珠澳大橋。按道理,港珠澳大橋的主橋是屬於內地段(內地管理,也實行內地交通管制如靠右行駛,大橋使用費必須繳交人民幣等),「粵澳兩地牌」車輛就有權行駛於主橋。當然,如同「粵港兩地牌」車輛不能進入澳門境內一樣,「粵澳兩地牌」車輛也不能進入香港境內,只能是停泊在香港口岸境外的停車場。
  或許,上述港澳跨境(非商用)私家車使用港珠澳大橋通行的安排,是由港澳地政府協商;而粵港跨境商務車使用港珠澳大橋口岸通行的安排,是由廣東省與香港特區兩地政府協商,上述兩造都不能越俎代庖,對「粵澳兩地牌」車輛使用港珠澳大橋作出決定。這當然是有其道理。因此,澳門特區政府有必要儘早與廣東省政府協商,就澳門「粵澳兩地牌」車輛行駛港珠澳大橋的條件達成共識。
  從港澳兩地政府達成的共識看,屬於「常規配額」的兩地車輛,可以進入對方境內。因而澳門大配額是六百架,香港是三百架。因為六百架澳門車輛進入香港境內,以香港面積比澳門大三十多倍計,當然容易吸納消化。而三百輛香港車輛進入澳門,雖然絕對數較小,但對於面積狹小的澳門來說,相對數據就較大了。這個安排,尚算合理。
  但為何有香港跨境私家車車主可以透過參與「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泊車轉乘計劃」的安排,駕駛個人車輛經港珠澳大橋來澳,停泊於港珠澳大橋澳門邊檢大樓東停車場,而沒有相對應的澳門跨境私家車車主「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泊車轉乘計劃」的安排?是否香港是以澳門比香港多一倍車輛進入對方境內的條件,換取澳門車輛放棄「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泊車轉乘計劃」的安排?倘這是最後安排的話,就等於是剝奪澳門多數車主使用港珠澳大橋的權利。因此,澳門特區政府必須持續地向香港特區政府爭取。
  至於澳門特區政府沒有與廣東省政府兩地車輛經港珠澳大橋口岸進入對方境內的條件,相信是因為雖然兩地車輛也可經港珠澳大橋的珠澳口岸進入對方境內,但其便利條件遠不如拱北--關閘口岸,及橫琴--蓮花口岸。實際上,按規劃,港珠澳大橋的珠海出入口,是在橫琴附近的洪灣,在珠海市區的車輛粵澳兩地車輛必須繞一大彎,才能進出澳門。
  但倘將現時在珠海九洲附近與珠澳口岸人工島之間的施工簡便橋,擴建為港珠澳大橋的聯絡道,就可讓香洲方向的兩地車輛,在此進出人工島口岸,減輕拱北口岸一帶的交通負擔,因為從香洲方向前往洪灣進入港珠澳大橋的車輛,必須經過拱北口岸一帶的路網。
  去年筆者參加一個團體參觀港珠澳大橋的行程,巧遇由澳門工務局派出的港珠澳大橋管理局譚光民副局長。筆者就提出了這個問題,他也以為很有道理,認為可以簡便橋擴大,或是另行修建一條正式的聯絡橋,廣東與澳門互動的車輛就可由此進出,不但是方便澳門來往香洲以往的車輛進出境,而減輕關閘—拱北口岸汽車通道的負擔,而且更方便廣東與香港互動往來的車輛,無須繞到洪灣的出入口「上橋」。這就不但可以節省時間和汽油,而且也可減輕經過香洲方向的車輛在經過昌盛路橋或及南灣大道的負擔。
  因此,港珠澳大橋管理局,是有必要思考此問題的。而澳門特區政府也可主動向大橋的各相關利益及主導者提出相關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