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提出的景觀視廊管理措施不清不楚,甚至不符《文化遺產保護法》。就算是官員近日的回應,也顯曖昧。議員蘇嘉豪認為,政府應該在推出行政法規前,更具體景觀視廊的管理措施,再進行三十日公開諮詢。他提醒,主教山景觀仍處高危狀態,公眾要維持警覺。
《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公開諮詢將在三月二十日結束。(https://goo.gl/H5wSxi) 諮詢文本的其中一個重大問題已受到公眾高度關注,就是沒有提出保護主教山與舊大橋之間的景觀視廊。另一問題:就算文本提出保護十一條景觀廊,其建議的管理措施也不具體。
以東望洋炮台、燈塔至外港方向的景觀視廊為例,諮詢文本建議的管理措施只是:「涉及的景觀範圍須由相關職權部門以城市規劃手段,共同對其發展制定合適的建築高度,並在日後的城市規劃中體現。」這五十二個字也被「複制」和「貼上」到其他景觀視廊的管理措施內。
根據《文化遺產保護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應有四項內容,其中一項是「建築限制條件,尤其是建築的高度、體量、樣式等方面的規定」。但是,在諮詢文本中,尤其在景觀視廊的管理措施內,完全見不到以上的規定。
諮詢文本提出的管理措施,日後成為行政法規的話,景觀真的可以受到保護?直選議員蘇嘉豪提出,在推出行政法規前,政府應該向社會交出具體的景觀視廊管理措施,至少再進行三十日的公開諮詢,聽取社會意見。他強調,本來不需要這樣做,但是,諮詢文本含糊其辭,政府應該補救。
蘇嘉豪提醒,早在二零一四年開始,社會多次關注主教山觀景,但是,理應有專業判斷的文化局卻不在諮詢文本提出保護。由此可看到,政府的初衷就是無意保護。縱使,燈塔與外港之間的景觀受到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關注,諮詢文本的管理措施只有五十二個字,主教山的景觀更顯高危。
日前,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宣稱,必須保護主教山至舊大橋及南灣湖景觀。但是,這位司長不只一次「走數」,包括:二零一五年承諾在法律列明註冊社工互選代表進入社專會,二零一五年堅定地提出娛樂場全面禁煙 ── 不設吸煙室。蘇嘉豪也覺得,景觀很大可能最終受到破壞,公眾需要保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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