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公開諮詢將在下星期 (三月二十日) 結束。(https://goo.gl/H5wSxi) 在昨午最後一場諮詢會結束後,文化局代局長梁惠敏回應傳媒提問時表示,若有「大改變」的內容,將在公佈《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的行政法規前,適時告知社會。她認同,保護主教山與舊大橋景觀是重大改變。
去年七月,文化局代表團前往波蘭出席世界遺產委員會會議,曾在兩篇新聞稿提及,將在今年內向聯合國世遺中心提交《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行政法規草案。不過,梁惠敏昨午表示,十二月前會否向世遺中心提交草案條文,要視乎草擬行政法規的進度而訂。無論如何,最重要是向世遺中心交代最新的保護工作,令對方知道本澳積極地工作。
《文化遺產保護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應有四項內容,其中一項是「建築限制條件,尤其是建築的高度、體量、樣式等方面的規定」。但是,諮詢文本提出需保護的景觀視廊,其管理措施沒有限高等具體內容。梁惠敏回應,若建築物在歷史城區內,諮詢文本已提出相應要求,如限高等,這已符合《文化遺產保護法》。
梁惠敏表示,若景觀視廊的範圍在歷史城區外,相關的建築高度等條件,將來由規劃 (工務) 部門制度,文化局現在沒有條件取代規劃部門的工作。並指出,將來編制城市規劃時,文化局將是其中一個被諮詢對象。而且,《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列出視廊的景觀價值和保護措施等,這些將成為編制城市規劃的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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