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僕通則公職協提廿二意見
【本報消息】澳門公職人員協會日前向立法會三常會提交《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建議書,當中提出二十二點意見,總原則強調政府修法後,不應削減或取消公務員在特區成立前應享的福利。
正在立法會三常會細則性審議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擬修改公務員工作時間制度,公職人員協會建議須強制聽取公職團體意見。又建議增加條款,即使彈性時間工作亦應讓公務員在周六和周日休息,以陪伴家人及維護家庭和諧。辦公時間內倘出現“缺勤”且屬不可抗力,或歸責於第三方的交通意外或無可避免的原因導致,工作人員不應在工作評核的勤謹項目中受到處罰。
新引入的待命制度津貼計算,認為倘政府無視人員職程和職級發放同樣的待命津貼是不公平的,建議參考醫生待命制度,按工作人員薪俸點的百分比計算且應設下限。該會並認為輪值工作制度、年假等應維持舊有法令的權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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